
关于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及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6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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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提高公司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将启动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同时启动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校级精品课程 申报课程必须为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通识教育阶段课程(含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或量大面广的专业核心课程,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2、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已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可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所有推荐和申报的课程均需建设独立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应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二、 评审方式和限额 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2010年度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结合纸质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 每个学院限报校级精品课程2门。 通过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的请自行与教指委联系,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报。 2010年新确认的校级精品课程和此次推荐申报省级精品的课程按评审得分排队,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门数最终确定2010年度公司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对象。 三、 申报程序 1、 各开课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确定好拟推荐的课程和课程负责人,同时请为每门推荐课程指定一名具体事务联系人,并填写《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信息表》(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于1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办。 2、 教务处将于2010年1月30日下午2:30组织课程网站制作培训,地点在教学北楼交互式教学基地四,请各推荐单位通知课程负责人和具体事务联系人一同参加,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四、 材料及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校级精品课程需提交《湖南大学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同时将制作好的课程网站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 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需提交《湖南大学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同时将制作好的课程网站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 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分别装订成册,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报表封面贴于纸袋正面。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3月5日17:30分前送交教务处教研办,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展辉,联系电话:8822845,E-mail:wzh706096@163.com 五、 其他事项 1、 无课程网站或课程网站不能正常访问的课程,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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