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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8—2009学年度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8日  阅读:




院教学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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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8—2009学年度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像的通知

2008—2009学年度毕业研究生:
公司2008—2009学年度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像工作定于11月25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司【2005】3号文件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照片,将直接使用本学年度由新华图片社所采集的照片。所以这次参加照像的人员为:预计2009年6月以前毕业的研究生(有毕业证书的博士、硕士)。
如不能参加本次照相的毕业生,可在2009年5月以前到长沙市迎宾路179号—新华社湖南采集中心联系照相(电话:0731—2250811)。
时间安排:11月25日(8:30—17:00)南校区
11月25日(14:30—17:00)北校区
地 点:南校区:研究生院楼北栋二楼()
北校区:第二教学楼四楼405教室
收 费:新华社采集中心统一收费15元/人
各院照相时间安排表:(上午南校区分二组,下午南、北校区各一组)
11月25日(南校区)
8:30—10:00 土木院、材料院、建筑院、环工院、教科院、机汽院、物理院、力航院、政管院。
10:00—12:00电气院、化工院、数学院、设计艺术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院。
2:30—3:30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法学院、生物院、生物医学中心。
3:30—4:30工管院、外国语学院、岳麓书院
11月25日下午(北校区)
2:30—3:30 金融学院、经贸学院
3:30—4:30 会计院、统计院、体育学院
请各院、所的研究生秘书或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尽快通知到学生。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
发布时间: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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