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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第四届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征文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8日  阅读:




院教学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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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第四届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征文通知


 

各学院、各实习教学基地:

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改造和充实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一批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强化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2005年,教育部教高1号文件又强调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公司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在强化实践教学,构建研究型大学实践教学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系列成果。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公司实践教学整体水平,增强人才培养特色,扩大办学影响,经研究决定,学校拟于2006年11月份召开“湖南大学第四届实习(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现面向全校征集实践教学研究论文,并和《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协商,出版实践教学专刊,欢迎大家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实习单位相关指导人员。

二、征稿选题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课程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参考选题为:

1、国家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相关要求的研究;

2、当前高校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构建研究型大学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4、实践教学与提升专业特色相互关系的研究与实践;

5、加强工程教育,适应国家工业化进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高等工程教育与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7、中外高等工程教育比较与研究

8、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促进的理论及实践研究;

9、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与管理改革新举措;

10、实习教学创新与改革研究;

11、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体会;

12、产学研相结合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三、征稿要求

1、投稿主要围绕征稿主题,每篇一般不超过4000字。并尽量动员实习基地有关人员撰写论文。

2、来稿中必要的注释和参考文献,请采用篇末注并参照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或附件。

四、征稿截止时间

稿件由各单位收集,于2006年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其它

1、所有来稿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

2、对录用的稿件,教务处充分尊重原稿和作者的观点,但可能会进行必要的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投稿时注明。

3、来稿请在脚注上写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

4、教务处联系方式

刘红霞老师:0731-8822840

邮 箱:sjjx@hnu.cn





教务处

2006年9月26日




发布时间: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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